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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可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种类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调解书等;第二类是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公证债权文书、商事仲裁裁决等;第三类是经法院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等。
第二,我已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应当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简而言之,如果是常见的民事判决、裁定,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三,执行是否有期限?我能否看哪天有心情了再去申请执行?非也,与诉讼时效制度类似,执行也有其时效规定,目的在于督促胜诉当事人及时维护法律权益。这里拿着笔记本记一下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上述二年期限的计算方式为:法律有规定履行期间,从履行期间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四,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3.身份证明及授权资料;4.诉讼地址确认书;5.已申请财产保全的,需提交财产保全相关材料;6.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比如同意便捷支付的,需要提交账户确认书,自然人需要提交银行卡复印件,公司法人需要提供公对公的账户信息)。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后,法院会在七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条件的应当立案执行,并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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